方运桂
专职律师
行政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
硕士学位
硕士学位
- 联系电话:(028)8526 0606
- 执业证号:15101199910192662
律师简介:
四川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,中共党员,国家财政部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,现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行政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。曾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行政法专委会副主任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民事监督案件咨询专家,兼具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与律师执业复合经验。深耕行政法领域15年,累计代理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及行政协议案件200余件,服务省市县三级政府及部门40余家,为眉山交通PPP项目、岷江航电枢纽工程等重大基建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,法律意见采纳率达100%。擅长运用行政法原理设计争议解决方案,精通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与行政风险防控,在土地征收补偿、政府信息公开、行政协议争议等领域具有标杆性实务成果。
经典案例:
■ 杨琼诉遂宁市政府行政复议案
案情:申请人以卫计委不履行信息公开为由提起复议,经两级审理均驳回起诉
胜诉关键:指导行政机关完成专业听证实验,构建"复议维持+管辖异议"双重防线,确立"驳回复议申请视为维持原行为"的司法认定标准
■ 张水全土地征收补偿案
案情:主张未签补偿协议要求重复补偿,两审均败诉
胜诉策略:运用表见代理规则+生效裁判羁束力抗辩,通过银行流水与家庭关系证明锁定补偿事实,创建"行政行为合法性+合理性"双维论证体系
■ 张考双行政强制再审案
案情:再审申请主张强拆违法,最高法驳回
突破点:创新"物权消灭+行为定性"双轨辩护,以补偿款支付记录消灭物权基础,结合土地管理法论证清理行为非强制属性,确立行政整理行为不可诉裁判规则